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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禁露天烧秸秆 建立健全火情处置机制

  7月27日讯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会后,在省人大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巡视员史凤岐对《决定》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记者 李文鹏 摄

  据介绍,鉴于《决定》实施时间较短,大部分条款仍符合河北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实际,《修订草案》未作大的修改。在《决定》原有二十五条基础上,增加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禁烧监管体系建设的内容,共二十七条。修订重点放在强化对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的利用上。这次修订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