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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遭贼起诉物业 判赔1.5万

  玄武法院经过调查了解到,小区业委会与物业签了服务合同,约定该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物业公司要做到的事,包括“主入口24小时有序维护值班,有完善的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根据合同要求对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禁止小商贩及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小区。”然而从案发至法院审理时,物业公司并没能按照约定提供访客登记、禁止小商贩及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小区等服务。玄武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未能履行访客登记等安保义务,与吕先生的财产受损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结合物业公司违反义务的情况等,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吕先生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