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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怀孕须下学期 上学期怀孕扣钱

合同显示如果教师在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继续工作需承担其他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共2000元。

学校没有产假,因此“怀孕意味着辞职”。更奇葩的是,学校在合同中规定,学年内,育龄女教师最好在下学期怀孕,“如果在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继续工作者或中途辞职者,需承担其他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共2000元”。

2月26日,河南商丘尚博学校校长刘柱向澎湃新闻确认上述规定,称合同是自愿签订的,“老师可以生完孩子再回来工作”。

2月4日以来,微博网友@用户5838013387 连续发微博称,因为学校没有产假,自己因怀孕,无奈在年初提出辞职,结算工资时,却被扣除800元。

@用户5838013387晒出合同照片称,包含她在内,学校共4名怀孕女老师辞职,跟学校“说尽好话才没有按照合同扣除2000元”。

其强调,她们虽然怀孕,但上学期都坚持到了最后,并未影响工作进度。此外,当时签合同时只有一份,且由学校保留,辞职时也无正式手续,只让老师们签了个字,把押在学校的证件拿走。

对此,澎湃新闻致电商丘尚博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因为是私立学校,肯定没有产假。”其称,合同只签一份是为减少开支,老师想要可以来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