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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结婚落空状告前女友

  对于阿伟的起诉,阿欣则表示,当初她不同意谈恋爱,是阿伟主动承诺给她买房,买房也并非以结婚为目的。阿伟还承诺每月给她2到3万元的生活费,让她不要工作。微信里1万元的转账是阿伟为了哄她继续恋爱而履行给生活费的承诺。阿欣称,2016年5月,由于阿伟不按承诺付2万至3万元的生活费,故两人分手。买房的钱只用了阿伟给的20万元,首付款有部分是阿欣自己出的。房子至今未装修。其他钱均用在了两人的共同生活消费。钱是阿伟主动赠与,她不存在不当得利,不应返还。阿伟说,他确实有承诺给阿欣生活费,但并没有对方说的那么多。

  判决:未履行结婚承诺女方应还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男方虽承认有承诺过生活费,但不确认女方主张的金额,故按日常生活经验,结合双方恋爱时间一年左右及东莞地区一般生活消费水平,酌定27万元微信转账中7万元为支付恋爱期间承诺的生活费,剩余20万元为婚房契税及装修等用途。

  法院认定,阿伟在恋爱期间给阿欣钱属于赠与。阿伟的30万元购房款以及20万元婚房契税及装修款,是以结婚为目的,该赠与款项所附条件为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规定,阿欣没有履行结婚的承诺,双方已分手,赠与的条件没有成就,故阿欣应返还该款给阿伟。

  此外,阿伟给阿欣的金额1万元以下的微信转账及红包共计1。7万多元。其中有些是阿伟补偿阿欣学车的费用,有些是520、888等表达爱意的费用,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考虑到金额不大,应认定为恋爱期间的无偿赠与,不应以结婚作为附加条件,故阿欣无需返还。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阿欣返还阿伟50万元及其利息。日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