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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两权抵押贷款 哪两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1月到2009年9月期间,被告人张朝民、梁俊奎在分别担任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磨街信用社主任、信贷员期间不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违反规定假以李文革、李富、李牛等8人的名义向他人违法发放贷款人民币245万余元,案发后部分赃款已追回。

  禹州市人民法院新闻科工作人员孙伟博在查阅案件原始卷宗后向记者透露,在上述几起贷款案件中,实际贷款人多出于资金需要,贷款时选择找关系较近的亲戚、关系较好的朋友借取身份证,或通过这些人借取其他人的身份证,告知想使用其身份证件贷款做点事儿。

  “这些名义贷款人大多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拒绝而提供身份证,实际贷款人后来欺骗名义贷款人说由于各种原因贷款没有办下来,使名义贷款人放松了警惕。但贷款早就从农村信用社流出,被实际贷款人用于各种生意。”孙伟博说。

  不过据了解,张朝民、梁俊奎的案件并不涉及张银峰,那么假冒张银峰贷款的又是谁呢?现在仍不得而知。

  业内人士分析,在“冒名贷款”案件中,贷款立据承债人和贷款使用人相分离,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给资金带来了风险,也很可能给名义贷款人带来伤害。发生此类案件,反映出个别地方农村信用社贷款存在管理不力、审批不尽职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尽快堵住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