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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单位领导骗婚 起诉获赔抚慰金

  面对单位领导吴某的追求,合肥女子孙某抵挡不住爱情攻势确立恋爱关系,谁知登记结婚后才发现对方竟是有妇之夫,一怒之下孙某不仅报案,而且还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婚姻无效并请求赔偿金。日前,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经审理判令该段婚姻无效,并判令被告人吴某赔偿孙某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5000元。

  2015年初,27岁的孙某受到了公司直属上司吴某的追求,虽然两人年龄相差近15岁,但随着吴某不断追求,孙某与他建立了恋爱关系。交往后,孙某面对家人的催促将结婚提上了议程,面对孙某及其家人的催促,吴某却屡屡借故延迟。原来,吴某在恋爱前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欺骗孙某及其家人说自己已经和前妻离婚,在孙某及其家人的压力下,吴某通过购买假户口本隐瞒已婚事实,与孙某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