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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向男友泼热油 犯故意伤害罪

  澄迈女子蔡某君与同居男友王某明因小孩抚养费问题发生矛盾,在王某明睡觉时,蔡某君将油烧热后泼在王某明脸部、胸腹部等部位,致其大面积烫伤。经鉴定,王某明伤残程度为三级伤残。近日,省一中院对这起故意伤害致人伤残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蔡某君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王某明近30万元。

  法院查明,2013年以来,被告人蔡某君和被害人王某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在澄迈县金江镇光明路某出租屋内同居。2015年2月27日凌晨2时许,在出租屋内,两人因出生不久的孩子抚养费问题发生争吵。随后,王某明在该出租屋的地板上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