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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腐败犯罪报告 收受贿赂成主要腐败形式

  150名犯罪企业家免处刑罚,无人被判处死刑

  企业家涉罪,也有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现象。报告透露,2017年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涉案的2292名企业家,有150名犯罪企业家免予刑事处罚(国有企业家42人,民营企业家108人),占犯罪企业家总数的6。5%。3名犯罪企业家被判处管制(国有企业家0人,民营企业家3人);120名犯罪企业家被判处拘役(国有企业家2人,民营企业家118人),其中99人被判处缓刑(国有企业家2人,民营企业家97人)。

  另一方面,有1987名犯罪企业家被判处有期徒刑(国有企业家261人,民营企业家1726人),占犯罪企业家总数的86。7%,其中855名被判处缓刑(国有企业家82人,民营企业家773人);18名犯罪企业家被判处无期徒刑(国有企业家2人,民营企业家16人)。

  除免予刑事处罚和主刑适用情形外,另有14人被单处罚金刑(国有企业家1人,民营企业家13人)。报告还显示,2017年度无涉罪企业家被判死刑。

  “对犯罪企业家适用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数量减少,减少甚至废除死刑的适用乃大势所趋。”报告表示,我国在司法实践中落实了严格控制死刑的基本死刑政策。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在2015、2016年度里,均出现了企业家因贪污、受贿罪被处死刑的案例。其中,2015年,有企业家因受贿罪被适用死刑。2016年,也有企业家因贪污罪被判死刑。

  报告还指出,在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比例方面,国有企业家的比例高于民营企业家;在无期徒刑的适用比例上,民营企业家的比例略高于国有企业家;在有期徒刑的分布方面,民营企业家五年刑罚以下短期刑的适用比例高于国有企业家,但国有企业家十年以上长期刑的适用比例高于民营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