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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体检被查出艾滋 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12月27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试图向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求证,检测前是否向谢鹏作了告知,但医院方面谢绝了采访。

  根据法庭判决书,医院方面辩称,在诊断初检疑似阳性时通知过谢鹏,也与其进行了交流,在征得同意情况下再次取样检查。但判决书并没有提到第一次检测时医院是否事先作了告知。

  谢鹏还认为,医院涉嫌向公司泄露了他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隐私信息。

  他的理由是,根据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体检HIV抗体检测告知及送检流程》,初筛试验阳性由检验科通知体检科、院感科,体检科通知病人到检验科采集第二次血样。但医院当初并没有直接通知他去采集第二次血样,而是通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他的。

  他认为这违反了医院操作流程,并据此认为,医院此举导致自己的隐私泄露给了公司,进而导致公司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不过,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公司是通过医院获知了谢鹏HIV抗体阳性的信息。根据判决书所述,公司是根据医院作出的体检不合格结论而决定不与谢鹏签订劳动合同的。

  法庭判决认为,医院对谢鹏进行入职体检并抽取血液进行HIV抗体检测的行为,是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委托入职体检合同义务,其行为不具有违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