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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禁止投资落后产能项目

  

  1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 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两部委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以下简称《草案》),在天津、上 海、福建、广东四个省、直辖市试行。《草案》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项,限制准入类232项。

  根据《草案》,试点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将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和各类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草案》的建议,把握好《草案》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等。

  《草案》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项,限制准入类232项

  从2015年底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2018年起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