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代理律师提供了一份陈女士从超市门口通过的监控视频,并表示,当时已经临近打烊,工作人员曾要求陈女士不要进入,但她仍坚持到卖场里买牛奶。“因为即将结束营业,因此原告行走较快,这完全是因为原告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造成其摔倒的。” 但陈女士摔倒的地方是监控盲区,没有关于她摔倒过程的监控视频。
陈女士的代理律师则认为,这个视频恰恰能支持陈女士的诉求——视频中,有人在超市门口拖地,“由于被告方的工作人员正在打扫卫生,导致了地面积水,而被告方没有及时将该积水清理,导致原告在正常行走过程中意外滑倒了。”
本案的另一个焦点在于损失金额如何确定。陈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手镯是六七年前在云南腾冲购买的,当时花费了6万元,考虑到翡翠的升值空间,故提出索赔8万元。
不过陈女士并没有提供购物发票等证据。而权威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显示,该手镯在完好状态下的市场价应为6000—7500元。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评估费用达1万元,由陈女士先行垫付,当法官报出手镯的评估价格和评估费用后,旁听席一片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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