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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学生午餐费 良心何安?

  责任缺失必当严肃追究

  胡仲明的违纪行为,固然与其个人因素有关,但他所在的学校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财务工作管理混乱,监督责任缺失。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前后两任校长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麻痹大意,不管不问,打着“信任下属”的旗号,对下属的工作毫不知情。

  纪检监察机关后来在追责中发现,前任校长陆昌勇竟然不清楚学校在2013年初设立了营养餐专户,不知晓其个人的私人印章是谁在保管,更不用说过 问学校财务上的具体事项。后任校长刘明强也仅仅是口头上过问一下财务印章的更换、保管,对具体落实情况没有督促。同时,学校财务工作管理岗位设置混乱,出 纳不懂账、不记账,对支票不填写、不登记,且基本账户财务印鉴、支票长期由胡仲明一人保管,最终导致胡仲明贪污挪用公款130余万元。

  有责不履必然受到追究。2015年12月,陆昌勇、刘明强同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出纳刘肃林被开除党籍,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