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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300元判11年 真相令人震惊

偷300元判11年

  偷300元判11年。男子入室盗窃“偷”300元竟被判11年,原来是因为在偷东西的过程中动刀子伤了事主,才会被判这么久。为了偷300元,结果换来11年牢狱之灾,还处罚金1000元。真是赔大了,这真的就是不做死不会死啊!偷偷摸摸的事情,做不得。

  偷300元判11年详情:刘某是个小偷,有一天,他盯上了韶关市新丰县的熊某家,几番踩点,打算下手。这天凌晨3时许,刘某潜入熊家,好一番翻找,却没什么大收获。原来,这是熊某租住的房间,值钱的东西似乎不多,只有桌上小包内放着现金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