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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首付合同被废 遭索赔36万

  后王某起诉至法院称,他在出售其自身房屋中,由于购房人违法,他不得不重新出售,浪费了大量时间。造成原告无法在约定的2014年8月30日前向被告交付首付款。对此,他及时告知李某,对方明确表示可以等他凑够首付款后再继续履行合同。为了促成与被告的交易,王某将自身房屋以低于市场的价值对外出售。不料,当他即将拿到售房款之时,李某却突然提出终止房屋买卖合同,不再出售该房屋给他。王某多次与李某协商希望继续履行合同,但对方始终拒绝。为此,王某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李某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