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先分工:施某某继续冒充省分行的胡某某接待浙商银行的人员;施某某将一套虚假的理财标的为40亿元的《法人理财产品协议书》和事先伪造的“省分行”印章及法人印章交给邓某某公司会计夏某某;邓某某的驾驶员冒充省分行车队司机将浙商银行人员接至省分行;邓某某设法将保险柜放入省分行法务部总经理的办公室并将该总经理支开;邓某某公司会计、司机等人将上述办公室布置成机要室,安装“机要室”门牌及监控摄像头,将理财协议放入办公桌,将伪造的省分行印章放入保险柜。
[露馅]
假经理找不到自己办公室
准备工作完成后,施某某将浙商银行人员带至伪造的“机要室”,由夏某某冒充省分行机要室工作人员,在虚假的理财协议上加盖伪造的省分行印章。
签约完成后,邓某某嘱咐夏某某将伪造的印章及相关物品带回施某某所住的宾馆。
自以为所有的事情都能瞒天过海,但是后来浙商银行的人员发现了疑点。
他们有人发现,某大型银行的机要室的门牌比其他办公室的门牌要新很多,另外,机要室内有书籍字画等,与其他银行机要室有所不同,从保险柜拿出来的印章也与其他银行的铜质印章不一样。更大的一个破绽是:有人员要求去胡某某(施某某冒充)的办公室坐一坐,但是他竟然不知道办公室在哪。
发现存疑,浙商银行人员立刻进行了核实,经核实后得知省分行根本没有相关业务,浙商银行立即终止了该理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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