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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发生虐猴案 用气枪扫射野生猴子

  警员到场调查,迅速拘捕一名男子,在场搜出一支气枪,并确认该男子是休班警员。事件暂列“虐待动物”及“藏有仿制枪械”处理。警方强调非常重视警队人员的操守,任何人员干犯违法行为,警队绝不容忍和姑息,定必严正处理。

  现场为金山郊野公园金山路一个停车场,事发在前晚接近12时,有市民发现一名男子在停车场涉嫌以气枪扫射猴子,于是暗中报警。警员接报到场调查,迅速拘捕一名涉案男子,当场捡获一支气枪及BB弹,调查后发现是一名休班警员,遂将其带返警署调查。事发后在现场聚集的猴群已四散,仅余下多只较为大胆的在路旁徘徊,市民喂饲猴群留下的面包皮则由野猪享用。

  被捕休班警员姓邓(40岁),驻守马鞍山分区,家住西贡。据称,有人曾经情绪不稳,为安全起见,不予佩枪,同时被调派至文书工作。

  虐猴事件在港时有发生,2013年3月,47岁男子带年幼儿子到金山郊野公园射猴虐待,甚至将相片上网,男子最终被捕。2012年6月,有“马骝山屠夫”之称的凶徒在金山郊野公园虐待多只猴子,有的被泼腐液,有的被利器斩伤手脚,有市民在网上成立“关注虐猴问题”群组,向渔护署及警方举报。

  根据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虐猴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二十万港元及监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