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个月
当庭流下悔恨的泪
去年10月22日,陈某领取了血检报告,上面显示陈某驾车时血液乙醇浓度为107。2 mg/100ml。去年11月27日,陈某被取保候审。
今年3月10日,大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到该县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开庭,就陈某危险驾驶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现场,陈某面对自己的父母 和即将临盆的妻子,当庭流下悔恨的泪。后法官当庭宣判,陈某行为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宣判后,陈 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并表示愿意早点服刑出来好照顾即将临盆的老婆。
前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陈某家中,陈父称现在儿媳妇即将临盆,陈母也有病在身,这件事对家庭影响已经很大了,没有接受采访。
承办检察官表示,此案中,陈某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国庆期间不会有交警检查才驾车送朋友,所以他告诫广大司机朋友喝酒千万不要开车,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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