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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河豚鱼可上餐桌 可用二维码追踪管理

  崔和表示,目前的“有条件放开”尚属试点,今后再考虑逐步放开其他可行的养殖河鲀品种,或者放宽产品上市条件。

  “有条件放开”条件成熟

  1990年11月20日,由卫生部发布施行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曾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这一纸“禁令”影响了整个河鲀(专业称呼)产业20多年。

  崔和告诉晨报记者,在此次正式出台“通知”前,农业部、食药监总局就反复听取专家、企业等的意见。今年上半年,按照农业部、食药监总局的要求,中国水产流通加工协会还在京举办了听证会。

  “我国沿海常见的河豚鱼有40余种,此次有条件放开的是已经完全成熟的、经过20余年经验积累的两个品种,即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崔和表示。

  从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多部委多方做了工作,研究河鲀到底有没有毒和能不能食用。随着近些年条件技术纯熟,检测数据显示,养殖的河鲀含有毒素远远低于风险值,检测得到的最高毒素数值仅达30微克。这个数值是非常安全的,可以安全食用。同时,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这两个品种人工养殖的时间最长,控毒养殖技术和出口内销市场最为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