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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伞爸爸上广告 互联网时代如何保护自己的肖像权

  报道中,刘侨表示背影照片走红网络之初,主要用于公益活动,所以并未干涉,但商家盗用图片打广告的行为侵犯了他和儿子的肖像权。对此,有网友质疑道,一个背影或是卡通形象图片,能说是侵犯肖像权吗?网友“绿帽小主”说:“关键是并没有露脸啊?”

  对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马明华说,肖像权的一个主要特征便是具有可辨认性,即客观存在的人的形象与通过艺术创作手段再现的形象相比,要为一般的人所能够认知、辨认。知名人士的卡通形象,也算作肖像权的一部分。他认为,商家的行为既侵犯了照片作者的版权,也侵犯了人物的肖像权。一般来说,商家使用普通人的背影,构不成侵权,但是“伞爸”已经在网络上走红并广为人知,具有了一定的识别性,如果对方用作商业目的,应该可以索赔。

  据悉,刘侨已于2016年向相关机构申请了这张照片的著作权,并于2017年初获得通过。目前,刘侨已向京东、宜宾五粮醇品牌营销有限公司发出了律师函,希望他们立即撤下广告。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刘侨,网友“泗水滨”说:“国人该树立版权意识了,支持维权!也希望能够有更多人站出来维护自己的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