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频道 > 正文

炸鸡加罂粟壳判刑 判刑1年半罚款1万

  检方指控

  谢士荣炸鸡店老板鸡肉腌料中加罂粟壳

  据西城检察院介绍,自2015年3月至案发前,犯罪嫌疑人谢士荣在经营北京谢士荣炸鸡店过程中,为了获取经济利润,在明知罂粟壳不能添加用于食品生产的情况下,仍从安徽老家购进罂粟壳作为调料腌制炸鸡后进行销售,日售炸鸡约100斤,纯利300多元,去年3月至10月销售量约10吨。经计算8个月获纯利6万余元。

  谢士荣在制作炸鸡前,需要先对鸡肉进行腌制,即将调料包放入60斤的卤水中煮沸,待卤水晾凉后再放入鸡肉进行腌制。整个腌制过程,看似并无问题,但调料包却被谢士荣加入了罂粟壳。

  2015年10月30日,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谢士荣炸鸡店进行抽检后,鉴定出谢士荣炸鸡店内销售的炸鸡成品以及腌制的生鸡、腌制料、炸鸡用油均检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

  2016年1月22日,谢士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此后,谢士荣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