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7年
前妻诉请分割拆迁补偿款
离婚7年后,张某偶然通过微信朋友圈获知,原登记在韦某名下的A楼房已于2015年12月份被拆迁,韦某为此获得18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张某认为,A楼房属其与韦某离婚前的夫妻共同财产,18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应该有一半属于自己。张某为此找韦某协商未果,逐向邕宁区法院起诉。
冷不丁成了被告的韦某坚称前妻张某明知存在A楼房,但已在离婚时明确放弃分割;案涉的A楼房不属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请法院依法驳回张某的诉求。但韦某未能举证证明,且张某对韦某的上述辩解意见不予认可。此外,韦某也未能提交证据反驳其买地建房时双方还保持着婚姻关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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