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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透支刷卡获刑 银行内鬼难防

职工透支刷卡获刑

  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同江分行职工李某先后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三张,透支人民币18207。02元。

  2013年6月,李某的朋友将一张中国工商银行金卡交给他,让其办理还款业务,李某擅自申请增加透支额度,透支205000元;7月,他用同样方式再一次恶意透支他人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