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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员滞留秘鲁 究竟怎么回事

  国内立法两方面进行保障

  2017年1月18日《公约》首个修正案生效。《公约》规定了海员定期获得全额工作报酬,享有规范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以及带薪年休假和短期上岸休息的权利。

  对该公约的履行,上述负责人从国内立法的角度提出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保障。一方面由《海上安全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条例》、《海员注册管理办法》等海员管理的法规体系与《公约》接轨;另一方面以《劳动法》为核心的劳动法律体系保障其履行。

  “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海员这个特殊群体的关注。”南都记者向一名海事工作人员了解到,除了完善相关法律的执行,航运企业及各级海员工会也应履行相应职责尽力维护海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