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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杀人被判死缓 由爱变恨杀人分尸

  杀人后,程某开着装有尸体的车子,来到花园东路其母亲何某家楼下的停车场。“我想把他装进后备箱,但他的尸体特别沉,我根本就搬不动。我想让他轻一点,就用刀把他分尸了。”此时已经是晚上,正下着雨,程某说,她实在搬不动装有尸块的行李箱,没办法,给自己妈妈何某打了电话,让妈妈下楼帮忙。

  此后发生的事情,逐渐有了除她本人之外的其他证言。按照程某母亲何某的说法,刚一见面,程某先跪下了,说自己做了一件特别错的事,杀人了。“她让我搭把手,帮她把一个箱子推进车后备箱里。说有一个人追了她十年,现在已经结婚有孩子了,还在纠缠她,还威胁她。”随后,二人去门头沟等地抛尸。

  积极赔偿获得谅解

  程某对于作案过程的叙述,是真实存在的客观事实吗?在审理中,法院特别提出,“认定案件的事实,不应单纯依赖于被告人的供述,而应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法院表示,要对“供述中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内容予以采信。”

  而被害人张某某的前妻对他们二人的关系也有所了解,她的证言,在相当大程度上与程某的供述格格不入。张某某前妻说:“2014年2月初,我发现他们联系越来越密切,后来张某某说想和我离婚,我们在当年6月办理了离婚手续。程某在读博士,他断断续续给过她一百五六十万元,但是他们之间的感情后来出现问题了,经常吵架,而且程某有暴力倾向,张某某对我说,程某一直在告诉他对不起她,然后张某某也像被洗脑一样,觉得自己对不起程某。”案发当晚,她曾经和张某某联系,是程某接的电话,“她说张某某不想接电话,我就发短信,也收到了短信回复,但我感觉发短信的习惯和语气,并不是他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