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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关私放法院查封的36辆凌志 怎么回事?

案件胜诉,债务人相关财产也被法院查封保全,柳忠山心想:这下自己的债务有保障了,妥了。

令他没想到的是,这批被法院于2004年9月8日查封的车辆,居然在未解封的情况下,由案外人江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下简称“苏美达公司”)从查封当天开始,到2004年12月2日,陆续从大连保税区海关提走。

探听到消息的柳忠山慌了,赶紧找到大连中院相关办案法官反馈情况。

“不可能,法院查封的东西,海关怎么可能随便放走?”柳忠山说,大连中院的办案法官一开始并不敢相信,之后一了解:“还真的放了!”

大连中院裁定,大连保税区海关放走查封的36台轿车,承担赔偿责任。

大连中院裁定由海关承担赔偿责任

澎湃新闻从一名接近该案的大连政法系统干部处了解到,大连中院相关办案法官和院领导曾专门针对此事前往大连海关了解情况。

该干部介绍,海关工作人员认为法院查封的有问题,查封错了。

该干部认为这种说法明显错误。首先,放走车辆前,大连海关没有和大连中院做过任何沟通;其次,查封前,大连海关没有提出异议,没有提出相关证据不让查封;最后,即使是法院查封错了,法院系统也有相应的纠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