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热点 > 正文

“茶颜悦色”被诉商标侵权获胜后,反诉“茶颜观色”

综上,两注册商标不相近似,不易混淆,茶颜悦色不侵权。

茶颜观色门店。大众点评网截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澎湃新闻注意到,在论证茶颜悦色并不侵权茶颜观色时,岳麓法院指出,“茶颜观色”虽注册在先,但如果绝对地以在先商标注册人的利益作为唯一的衡量因素,简单认定被告使用“茶颜悦色”商标标识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将会给连续、诚信使用特有名称和商标的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及其积累的商誉造成不当损害,也有违市场公平原则。

岳麓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查,商标图片最早由案外人柴某于2008年3月注册,经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购转让给另一案外人,后再次转让给了洛旗公司。该商标首次转让之前,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消费者知晓度不高,市场知名度亦不高。

与之相反,“茶颜悦色”门店开张6年有余,已逐渐发展成为连锁品牌店,被广大消费者认可,引来多家媒体争相报道。“茶颜悦色”商标也因此获得了独特性、显著性。

此外,洛旗公司在其开设的同类奶茶店里使用了与注册商标图片近似的图片作为店招,并在门店多处装饰及网络平台上使用了与注册商标图片相似的图片,导致不少消费者误以为“茶颜观色”是“茶颜悦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