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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遭关八百余天 20年前获释母女流落他乡

  此后警方将朱招母女作为嫌疑人逮捕起诉,检方也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两次进行了退回补充侦查。

  朱招母女的辩护律师康永生,还曾与检方进行了“侦查试验”,从各方面证明,当时21岁的王小林不具备将死者挂到窗户上的力量。

  至于朱招的有罪供述,辩护人则认为,其供述中矛盾的地方过多,同时,朱招曾在接受讯问时遭到刑讯逼供。

  20年前获释母女流落他乡

  检方同样认定该案证据不足。证据显示,1998年11月17日,榆林市检察院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米某之死系朱招、王小林所为,撤销对两人的批准逮捕决定,1998年11月21日,榆阳公安分局将朱招、王小林释放。

  “母女两人被释放了,但案件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周峰律师说,这个案子不同于以往的无罪案件,检察院未提起公诉,也未做出不起诉决定,在2017年国家赔偿决定书下达以前,法院在十几年间既没有作出朱招、王小林有罪的判决,也没有作出对二人的无罪判决。周峰律师表示,在当时,有的刑事案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办案机关一方面为了避免冤假错案、一方面为了避免国家赔偿,会采取这种方式处理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被称为“疑罪从挂”,也就是将被告人释放,案件不做结论性的处理。

  根据介绍,1998年朱招与王小林被释放后,回到村里的日子颇为难过。由于没有无罪的判决,村中人言可畏,朱招不得不与丈夫以及女儿,搬到榆林其他村子生活。周峰律师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曾经到案发的刘千河乡调查取证,发现朱招家曾经的房屋已经废弃,无人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