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频道 > 正文

农民锄死拆迁乡官案开庭 现场未发生强拆防卫过当

  赣州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介绍,2017年3月17日,挖机师傅根据安排,到樟坊村大屋组拆除危旧土坯房。十八塘乡干部即被害者卓宇前方监督土坯房拆除工作进展。之后二者引发冲突,酿成血案。

  澎湃新闻注意到,去年开始,赣州开始全面推行“空心房”整治。2016年7月18日,赣州市现代农业攻坚战领导小组向赣州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下发《赣州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一些律师认为,整治方案中的“空心房”不是法律用语,没有行政法规作为依据。

  赣州市国土局副局长罗峰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介绍,国土资源部文件中表述了“空心村”,所以赣南地区由“空心村”引申出了“空心房”的概念。实际上“空心房”,是赣南本地农村对农民闲置、无人居住的危旧土坯房的一种俗称。

  3月21日,澎湃新闻曾探访明经国老屋,屋顶靠近被拆除的猪圈一侧瓦片掉落,侧边留下个窟窿。

  对于窟窿的形成,刘文华称,多位出庭的证人证实,窟窿系由前来做拆除工作的挖机造成,至于是否误拆,双方存在争议。

  刘文华则认为,《方案》是拆“空心房”的政策基础,是本案发生的政策起因,然而该文件的大政策是违法的。“土地管理法虽然规定了‘一户一宅’,但对‘一户多宅’的处理没有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的精神,政府不能想当然地就是要求拆掉。”他认为,违法拆房正在进行,是本案发生的背景和起因。

  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卓宇根据工作职责到现场监督土坯房拆除工作进展,看到挖机停止作业,了解情况后在附近察看其他土坯房。不久,明经国从儿子明小龙处得知上述情况,遂回到家中,拿了一把镰铲赶到现场。”

  公诉方认为,案件的发生和拆除危旧土坯房工作并无关联。首先,卓宇系乡人大主席,前往现场是监督工作,并非参拆人员;其次,双方发生冲突前,挖机早已经停止了作业,更没有强拆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