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频道 > 正文

网购仿真枪案再审 被判无期引争议

  仿真枪鉴定标准过于严苛

  《枪支管理法》第46条对枪支的定义是: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据武警政治学院军事法学教研室冯欣与上海政法学院邓丽君,无论是从国外数据来看还是国内实验数据,亦或是我国港台地区的标准,比动能大于1。8J/cm^的设备被认定为枪支还是过于严苛了:早在20世纪20年代,枪械生产商塞利尔(Sellier)就指出,根据试验结果,穿透皮肤的投射物的比动能的临界值为10一15焦耳/平方厘米,而更接近10焦耳/平方厘米。我国公安系统内的数据研究也表明,弹丸对人体皮肤穿透的最小值是比动能16焦耳/平方厘米。

  庞九林介绍,现在枪支的鉴定标准特别低,在老百姓心目中的玩具枪也可能被鉴定为枪支。最早以前鉴定枪支的办法是用枪去打一块松木板,枪弹如果能嵌入松木板就被认为是枪支,如果嵌入不了就不认为是枪,但是按照现在的鉴定标准就是1。8焦耳/平方厘米的鉴定标准,可能最多能在松木板上形成圆点,打到人的身上最多就出现一个小红点,不会穿透皮肤,所以说这个标准太低,这样的话很多购买仿真枪、玩具枪的行为会被认为有罪。或者是走私贩卖枪支,或者是制造枪支,或者私藏枪支。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就有8万多人因为涉枪被判刑,其中有相当数量是因为仿真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