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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畸形“加班文化”如何破局?专家回应

互联网从业人员到底加多长时间的班?多位互联网公司从业人员介绍,有些岗位比如公关部门并不是固定的“996”工作制,他们是有任务时需要加班,但并不是经常性的,技术岗和市场岗位则需要经常性地加班。

一位前互联网公司职员向新京智库表示,互联网公司几乎都是“996”工作制。

新京智库的调查数据显示,有76.15%的互联网从业受访者表示他们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5小时以上(我国《劳动法》规定,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有74.43%非互联网从业受访者认为互联网人员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5小时。

调查数据还显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5小时的人员中,管理岗占83.34%,产品技术开发岗有约83%;市场营销岗、内容运营岗、职能岗和其他类也均有60%以上。每周工作时间超55小时的,管理岗有一半以上,产品技术岗中有三分之一以上,职能岗(如财务、行政、HR等)也超四分之一。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告诉新京智库,虽然都是“996”工作制,但有必要作类型化分析。如强制性“996”(包括直接或间接强制)与自愿性“996”,确实有的人就是自愿加班,因为有的人事业心太强,是“工作狂”;痛苦性“996”与快乐性“996”;蓝领“996”与白领“996”;常年性“996”与阶段性“996”;固定班制“996”与弹性班制“996”;高效率“996”、低效率“996”与无效率“996”;有加班费“996”与无加班费“996”,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