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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畸形“加班文化”如何破局?专家回应

也有人选择离开,钟媛(化名)就是一个。她曾在某互联网公司经历连续多个月的“996”工作制后,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钟媛告诉新京智库,她当时的公司负责人对她的离职表示不解,因为在领导看来,钟媛平时的表现不错,没有看出要离开的迹象,还以为是她找到了更好的单位。

钟媛说,主要是工作强度太大,她身体有点吃不消了,所以想休息休息。钟媛说,她不喜欢高强度的工作,所以后来找工作时都会很在意是否有加班问题。

“工作强度大”,清华大学副教授张佳音对新京智库说,这是互联网行业的一个比较明显的特征。因为互联网的企业文化崇尚创业公司文化要素,而创业公司的加班是普遍现象。

张佳音表示,互联网公司从小体量做到大体量,多数是几年时间内完成,长的也就是十几二十年时间,加上互联网行业又是竞争相对激烈的行业,在一个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完成规模的迅速扩大,这本身就决定了需要更多的劳动投入时间。

新京智库的调查数据显示,互联网从业人员中有超过56.62%的受访者表示,“996”的原因是“工作没完成/工作量大,做不完”。非互联网从业人员也认为,互联网行业“996”工作制的最主要成因是“工作没完成/工作量大,做不完”(占65.06%)。